第三十一章(1/ 2)
毕业之後,我来到市保材厂上班,负责冷机的自动化管理,对我的专业来说是小儿科,而且我也想研究一下制冷的机械。这个岗位是个冷门岗位,薪水不多,也就3、4千一个月,愿意来这里的同学不多,混的好的都去大城市,混的不好的也想去大公司。保材厂是大公司,但是这个岗位却没人来,我图个清闲。
毕业的时候大家吃散夥饭如何如何,其实酒後都当是笑话,至少毕业之後三年没和同学有什麽来往,虽然也有人组织了几次聚会,不过都小范围的人在一起,来的也都是混的不错的。
工作还顺利,我是对口专业,又没什麽竞争,很快就适应了了公司。走出校门的我想改个名字,因爲有个演电视的明星叫李晨的出了名,所以不想用这个名字了。当然,叫李晨的多了,想改名也有别的原因,就是脱离以前屌丝的感觉。一个名字用太久,会习惯性的形成一种印象,所以来到社会,来到新的环境,想换一个名字过活。过去的朋友同学,无所谓,他们都知道我什麽德行,所以,任由他们继续叫我李晨。
我给自己取了个新名字叫李嬴强,不过同事和朋友们都嫌中间那个字不好认,都叫我强哥,後来,连我领导都直接喊我强哥......
单位在长春市郊,我在附近还算不错的小区租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,这里距离市区很远,房租也很便宜,而且小区很空,没多少人住,正好适合喜欢安静的我。我住在六楼,上面还有一层。住了没多久,就发现一个妖娆的身材经常晃荡在我家门口,原来是对门的常姐。我比较宅,现在城市里邻居们都不走动,不认识邻居也很正常。我这个小区是个新小区,七栋一个单元每层是3户,我们六楼除了我和常姐家,中间夹着的一户没人住,常年空着。
常姐不知道叫什麽,带了个十二三的女儿,她经常上夜班,所以下午我下班经常看到她出门......
知道她叫常姐还是有一次她家里来了客人,常姐常姐的叫她,刚好被路过的我听到,在这个小区住了接近半年也没跟她有过话说。
一个男人的日子好过,有口吃的就能活,我的生活很简单,下班以後就回家打游戏,因爲这边是市郊,附近的娱乐场所很少,找个网吧都困难,我也就变得很宅。其实毕业之後的我很少出去走走,虽是住在市郊,但其实一班公交车到中心区也不过一个小时,可是我却慢慢习惯了这种没人打扰的生活,活在自己的世界里。老妈倒是问过我单位有没有合适的女孩,说实话这半年来我白天想看见个女的都困难,何况是找对象。
快到过年了,天很冷,晚上下班我躲在房间里打游戏。家里稍微有些乱,其实我还是有点洁癖的,不过一个人惯了,就没那麽将就了,爲了让家里没那麽乱,我很少搁置东西,家里的物件很少,干净的衣服放到衣柜里就几本很少拿出来,脏的衣服一直穿到自己都看不下去,房间里一层的灰尘,好在客厅里除了地板基本上没什麽东西。主要的家用都在卧室里,一张床,一个衣柜,一个电脑桌。我虽然懒得收拾,不过垃圾不落地是我的习惯,所以卧室的垃圾桶里装的满满的,衣服和包丢在床上散乱的摆放着,我披着羽绒服蹲在凳子上玩电脑。大概已经快10点了,因爲北方的冬天厂子里生産很少,所以像我这种本来就闲的岗位一般都下午才去。
“咚咚咚咚...”
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破了沉寂,我摘下本来就没放多大声的耳机,穿上拖鞋去门口。虽然是一个大男人,还是要小心点,我顺着门镜看了一下外面,是常姐抱着自己的女儿。
“咚咚咚咚...”又一阵敲门声後,我慢慢的打开门。
“你好...”我小心翼翼的跟她打着招呼,毕竟是第一次跟她说话。
“那个,老弟呀,求你个事,让我家苗苗葛你家待一会儿,就十几分锺,我出去接个人,给她一个人放家我不放心...”
只见常姐穿着紧身的黑色绒衣,脚上是拖鞋,脸上还化了妆,大冷的天没穿外套,看来是在家还没出门,不过这被她叫做苗苗的小姑娘倒是裹得严实,羽绒服小皮鞋的穿着。按说这个时间常姐应该都是去上班了,而且她女儿貌似经常在她上夜班的时候一个人在家,怎麽今天忽然要塞到我这来?
“哦,行,姐你去吧,快进屋来吧...”我轻声的答应了,就招呼这孩子进屋。
说完,这孩子很听话,跟我进了屋,也不看她妈妈一眼,我关了门,却没听到常姐下楼的脚步声,而是回了自己家关了门。
回想一下,这常姐是个三十六、七岁的样子,平时看她总是浓妆艳抹的,看不出几岁,今天打个照面,估计有这麽大,一米六五多的个子,长得还是挺标致的,我以前也猜测过她是干嘛的,不过她虽是晚上上班,但是却着正装,化妆虽是浓艳却不是风姿,不像是混迹风流场所的女人。
带孩子进屋,才发现其实我家客厅里没地方坐,地上的灰尘很多,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,还是领她回卧室坐一会吧,好歹还干净点。不过进了卧室我还是有点後悔了,卧室也只能坐在床上,而床头柜旁的垃圾桶里几乎都是包了我儿孙的卫生纸,要是凑到旁边仔细闻闻,满满的精子味。哎,孩子应该不懂,不理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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