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三章 簪花小楷(1/ 2)
好在店里不止徐老一个人,没过多一会儿,一个年轻模样的店员迎出来,他看上去像这条街一样懒懒散散,慢吞吞的对她们说:“徐老让你们把名字写下来,他说人太多了,认不得脸。”
令人意外的是,接下来店员回过身去翻找了一番,端出来一个玉质的笔筒,里面歪歪斜斜的插着七八支细狼毫。
“……用这个?”谢朗有些不确定的问道,俨然一副状况外的样子。
“对,就用这个。”
店员让开半个身子,示意她们逐个伏案过来写名字。
秦梦压低声音问谢朗:“诶,你会这个吗?”
谢朗回了个欲哭无泪的表情。
她小时候在美国长大,连碰都没有碰过毛笔。
其他的几个练习生出身的偶像要么就只是年幼的时候抓过几次毛笔,要么就是干脆一次都没有接触过,几个人面面相觑,到底还是硬着头皮上了。
谢朗抓起毛笔,歪歪扭扭的在上面开始写“谢”,写着写着,手就好像不听她使唤一样,写到最后涂成了一个大黑疙瘩。
把她放到美国,她可以操着熟练的英语口语,毫无障碍的和金发碧眼的当地人对话,可是回到了属于她自己的国家,她却连老祖宗传下的艺术都一窍不通,这怪不得她,多少年轻人都是这样。
“秋秋,秋秋?”
谢朗低头,用小气音向许春秋求助,“帮帮我,这个我真的不行啊!”
许春秋凑上去,那一大坨黑疙瘩一下子映入她的眼帘。
许春秋:……
“要不我替你写吧。”
店员原本正抱着手臂眼睛发飘的倚着窗户发呆,听到谢朗向许春秋求助,二话不说赶紧阻止:“不行,徐老说让你们各写各的,谁也不许帮别人代写。”
谢朗:呜。
她歪七扭八的戳着笔杆子,总算是勉勉强强的写完了名字。
“妈呀,幸亏我爹妈给我起的是两个字的名字,要不我还得多遭一个字的罪。”她拍着胸脯心有余悸道,就好像写个毛笔字的功夫就给她留下了什么心理阴影一样。
许春秋闻言忍俊不禁,然而当她站在那张生宣纸前,最后一个写自己的名字的时候,余光不小心瞟到同一组合的其他几个人的字的时候。
许春秋:……
确实是有些惨不忍睹。
除了秦梦的字稍微好上那么一丁点,其他几个人的名字白纸黑字的写在纸上,即便是送到老爷子眼皮底下,恐怕也不一定认得吧。
许春秋挽起袖子以免沾上墨迹,骨节分明的腕骨裸露在外,接着沉腕落了笔。
“麻烦您了。”
许春秋写完以后掭一掭笔,随手搭在砚台上。
纸上的墨迹还没有干,店员低头一看,歪七扭八的一大串名字最后跟了清清秀秀的三个字,“許春秋”,漂亮的簪花小楷,“許”字还是繁体。
店员:“!!!”
没想到她一个爱豆竟然写得这么一手好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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