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零四章 另一条路(1/ 2)
第三座……同舟社!
我这话没毛病吧,共同管理西南古寨的事务,那我得有个办公的地方吧,我不在,得有人在,人在了,总不能老是借宿,或者住个类似于旅店的地方吧。
一个办公的场所,那是必须的!
而我的办公场所,自然是同舟社了。
“没问题,这是肯定的,我们会选择好位置建立的,而且材料也都是现成的。”
材料现成……他说的是那些原本背叛了他的那些寨子。
南洋协会西南古寨半年,对他来讲,也不是什么好处都没有,经过这一次,他成功的认清了整个西南古寨里,到底哪些人易变,哪些人忠诚!
好在结果不错,很多人只是被打败了,没办法才屈居于人下,但是没有完全服从,只是暂时隐忍。但还是有少数人,在那外来力量面前,选择了背叛。
咱也不能说他们做的对不对,毕竟这是个立场问题。
也许在他们内心,觉得这样自己才能活命,或者说只有投靠了他们能让自己过得更好,就好像七爷,他就是如此。
但是,在我们的角度来说,你背叛了,就该受到惩罚,而且,你站队站错了,难道不该承担这个后果吗?
所以这几个寨子,包括最后决战的时候,那些混在人群之中,企图蒙混过去的,也都给揪出来了,一个都跑不了!
蛊王他再怎么亲民,再怎么和善,他终究是王啊!他终究是一寨之主啊!难道他能够容忍自己的手底下有曾经背叛过自己的人吗?
你背叛了一次,就有可能背叛第二次!
这样的人,绝不能用!
话说回来,这次如果不能杀一儆百,那么以后,万一再出了这样的事儿,别人一看,这背叛了也没事儿啊。那到时候,可就不是这几个寨子的问题了……
领导者,该心慈手软的时候,就心慈手软;该心狠手辣的时候,就心狠手辣。
所幸那几个寨子都不大,最大的那一个还已经被我烧了,就救出来点儿普通的寨民。
这些人都是小老百姓,投靠南洋人不是他们的决定,就算是清理门户,也得有点取舍。
几个寨子,到最后,还能够保留的,十不足一,这些人,被编进了其余的寨中。剩下的,罪过大的,主谋,那就杀了;罪过小的,从犯,直接赶走,算是留了一条命。但是不可能让你搬家似的带着大包小卷,就带一点钱出去,饿死外面活该,那是你的事儿!
他们这一走,寨子就空了,那么多建筑材料不能浪费啊,赶巧了!我要建同舟社……
所以蛊王才说“材料都是现成的”。
又说了几句,事情也都结束了,蛊王就开始吩咐手下人,有设计师一类的人物过来问我这个同舟社怎么建。
我对这方面也不太了解,济城总部是陆书记弄的,烟城分部是丁伯父负责,我也不管这些啊。
没办法就直接说,规模就相当于一个中上等的寨子,主寨比蛊王的差一些,类似于一个大寨的主寨就行了。
反正我应该也不怎么来……吧。
讨论到谁在这里负责这个分部的事务的时候,蛊王说让程千域留下来,这不就是正好吗。
我心里明白,蛊王这么重视阿朵和千域的感情,一方面是因为他真爱自己这个闺女,而且我们也不差。但是还有一方面,这是一个政治联姻!
这就跟古代派个公主、郡主出去联姻一样,可保一方太平,而且也利于这两个国家向另外的地方进行攻击,可以保证没有后顾之忧。
蛊王以此,将我的力量拉过来,一方面保护古寨,一方面压制沐家。
我也得到了好处,能够拥有西南古寨的力量,还能借此机会跟沐家多交流。同时,这也标志着,我同舟社的势力开始迈出州省的边域,走向全国!
而且,这还是十分罕见的,跨越了数个州省,从鲁州直接跃到了云州,更是云州最西南的位置的大动作!
可以说,对双方都是有利的,唯独有些对不住这一对男女,但是就目前看来……
阿朵没问题啊,程千域……可能就是有点儿扭捏,习惯了就好了吧,如果真能这样,那么这可能是历史上最好的一次和亲了,不仅互利互惠,而且就连这一对被推到前面的男女,也很满足。
当然这是最理想的状态了。
“建成之后,让沐家的人也住进社里吧,我会在社里选出一块地方作为沐家的区域的,这样可以减少成本,也利于我们之间的交流。”我说道。
这点蛊王显得很大度,大手一挥:“当然可以,这也是好事儿嘛,而且那已经是你的地方了,自然是你说怎样就怎样,沐念清,你觉得呢?”
沐念清此时已经坐回了位子上,端着已经半凉了的茶水,喝一口压压心火,此时一听,当时就是一气,差点儿呛着,抬头看我们,脸都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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