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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五十七 通宵(1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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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同学一起爬完山后,离过年的日子也就越来越近了,长辈们也越来越忙碌,而我却显得有些清闲。跟我差不多状态的,还有我的那帮高中男同学们。老狗、大头、比克住在乡下,整日除了游戏上网就是遛狗逗鸭,过得比我还无趣。至少我还需要担心补考的问题,像老狗这种学霸,假期就是用来玩的。

这天,老狗实在耐不住躁动,就拉着大头一起在路边拦了一辆“招手车”来县城。得知消息的我连忙去找了翔哥、波罗、猛男,跟他们一起去“迎接”这两位贵客。

来到约定的地点,老狗正与比克、大头和王烟一起在打扑克。看见我俩进门,他立马起身咧开嘴、露出他的大白牙,高声且兴奋地叫着我俩的绰号,高举右手挥舞着招呼我俩赶紧过去,一个六个人的卡座正好挤得下我们。桌上放着一瓶已经快见底的大雪碧,他们四个人的杯子也基本只剩半杯的量,看样子他们已经在这里玩了好一会儿了。在跟我们一一打过招呼后,大家又都回到了牌局之中,他们得把手上这一把先结束。

105,是我们家乡特有一种纸牌游戏。4名玩家随机组成两队,队友面对面而坐。扑克牌需要两副,10和K都算10分,5算5分,其他牌都不算分。每次出牌若是没有人再出牌,那么出牌最大的人就可把牌堂里的拍都据为己有,从中摘选出有分数的牌,两队各自合计积分,分数多的一队获胜。除此之外,最先出完牌的人可以占有最后一个没出完牌玩家的积分和手牌。

毕竟我们都还是学生,所以大家都没有豪赌,只是无聊之余的怡情。看着场上的形式,貌似王烟和大头已是胜券在握,手牌不剩几张,估计很快就能分出胜负。作为东道主,我和翔哥、波罗一起商量着晚饭怎么安排,大家都难得聚一块,必须得吃好喝好。当初也没有美团,像我们这种小县城,很多商家也没有要上大众点评的意思,再者说我们也没有智能手机,只能依靠自己的味觉记忆和大人们的口口相传去寻找合适的餐馆。更重要的我们几个都没有车,最好还是以就近原则为妙。

谈话间,老狗他们的牌局已经结束,进入中场休息阶段。看着我们都没点什么,玮哥招手事宜服务员过来,然后询问我们喝什么。坐在一旁的王烟摇了摇桌上的雪碧瓶说道,“大雪碧再去拿一瓶就好了咯。”说完便起身自己去了酒水柜。

由于是下午,店里除了我们之外就没什么人,所以为了节约成本,老板也没有开空调,我们全凭自己的阳刚之气和一腔热血温暖全身。我们的身上的羽绒服和厚外套相互摩擦着,男人们之间的友情和热量也通过此种动作互相传导着。

润完喉咙,新的牌局又要开始了。虽然我了解规则,但是对于自己的技术和赌运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,即使老狗他们再三邀请,我都婉拒了。大家就一边玩着牌一边聊着天,商量着接下来的活动安排。也不知道是谁提起的,聊着聊着我们就提到了肉丸。

肉丸跟翔哥、王烟、大头在高一的时候是一个班的,都是比较好的伙伴,高二分班的时候分到我们隔壁班。当初我在学校晕倒,肉丸也是我的救命恩人之一。其实,我跟他的缘分远不止于此。我跟肉丸在小学的时候就认识了,我们是同班同学。除此之外,我俩还是相声搭档,一般情况下我逗他捧。每次班会,我俩的节目是大家的必选项。后来大家都受香港黑帮电影的影响,经常在课间打架,拳拳到肉,甚至组成打架帮派。我俩就和另外两个同学经常一起抱团对抗,久而久之,也有些了名气,甚至有了特有的名号:“四大金刚”。

翔哥二话没说就给肉丸去了电话,三言两语就将他忽悠了过来。肉丸的到来让本就热闹的气氛更加热烈,我们一起去了附近一家相对较有名的饭馆,吃着最具家乡风味的菜,品着“绍兴可乐”,聊着高中时各自的糗事,欢声和笑语充斥着整个饭馆。我们之中最兴奋的莫过于老狗了,他的两排大白牙特别显眼。虽然是学霸,但是八斗高才掩盖不住他那骨子里的痞气,而正是这种痞气让我们感觉他是那么的亲切和真实。

酒足饭饱,已经是晚上9点有余。我也有些飘飘然,“绍兴可乐”后劲儿大,对于已经习惯豪饮的我来说确实有些招架不住。老狗和大头回下乡的末班车早已经没有了,回去只能通过包出租车了。不过,我们没想就此结束我们的聚会,毕竟大家以后一起见面的机会只会越来越少,珍惜当下,活在当下。唱歌肯定不是我们的选择,那么对于我们这些学生党来说,网吧就是唯一的去处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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